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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线上旅游经营需要注意什么?
导语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已然成为旅游营销新阵地。以抖音为例,其日活跃用户已超8亿,旅游类内容播放量更是热度不减。涉旅企业通过短视频种草、直播带货、达人探店等形式快速触达用户,甚至催生“云旅游”等新兴业态。
然而,流量红利背后也暗藏法律风险。因线上违规经营引发多起旅游投诉,主要涉及资质缺失、虚假宣传、低价陷阱等问题。平台方(如抖音)亦加强治理,对于违规旅游视频采取下架处理、对违规账号采取封禁等处理。
在线上旅游火爆的今天,发布旅游信息或者是直播售卖旅游产品,更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触及法律底线。开展线上旅游经营常见问题:
01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开展线上旅游活动。
根据我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游业务的,或者是超过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可能会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线上旅游活动存在着许多包括导游、旅游达人甚至与旅游毫无关系的网络红人,或者其他公司,利用个人的抖音账号售卖旅游产品,招徕游客。个人IP的打造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更好地对相关的旅游活动进行宣传,但是个人根本无法取得相关的旅游经营资质,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的营利性宣传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旅游法律的规定。实践中也不乏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形。
另外,比如旅游门店注册抖音账号,但是其所进行的活动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招徕咨询业务范围;比如非旅游企业明知自己未取得相关的旅游经营许可,仍然在抖音平台上营销旅游活动,也属于超过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的非法活动。
02通过线上平台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我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反该规定的可能会面临30万甚至更高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涉旅企业如果通过在线平台等渠道售卖低价旅游产品来招徕游客,并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购物场所或者自费项目,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就会涉嫌违法违规。
这种低价游不仅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也破坏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线上旅游的特殊性也可能直接导致公司甚至行业声誉受损。
03在线上平台上虚假宣传旅游产品。
在旅游产品的宣传中,虚假宣传是常见的问题。虚假宣传包括捏造虚假情况或夸大、歪曲、掩盖、隐瞒真实情况,也包括片面强调商品或者服务的某项性能、功能、质量,或对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典型的虚假宣传场景包括夸大景点特色,比如宣传某景点有“亚洲最大的瀑布”,但实际规模远不及宣传;虚构用户评价,通过编造好评来吸引消费者;虚构酒店等级,实际提供的酒店没有相应的评级或者环境设施服务远远低于宣传内容。
我国旅游法规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如果虚假行为已经达到了欺诈(比如故意告知游客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游客报名)的程度,还会面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问题。
04超出旅游经营范围进行宣传售卖。
旅游公司分社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比如总公司无出境旅游经营许可,但分社经营出境旅游),则与旅游门店超出招徕咨询的范围一样,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又比如旅游博主在抖音上发布售卖保健产品,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宣传推广销售保健品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无论是在抖音或其他的线上平台,线上旅游的确会为做旅游的人带来一线生机,毕竟流量可以带来客户,但无论是哪一种违法行为,都可能会导致以前的努力付诸东流,遵纪守法才能最终长久。为此,也建议大家在开展线上旅游活动时:
1.严格确认经营范围,避免超范围经营对于旅游门店账号,注意经营范围,其咨询业务也存在一定限制。旅游门店账号只能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不得进行超出范围的业务推广。例如,某旅游门店账号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平台上宣传出境旅游线路的详细信息,这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于分社与总公司的资质关联性,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且分社需在总公司的经营许可下开展业务。这意味着分社的经营活动同样要受到严格的资质约束。
对于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的主体,慎重以自己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避免因为无证经营而给自身带来相应的不利后果。
2.建立严格的宣传文案审核流程,避免虚假宣传。线上宣传旅游产品需要尤其注意宣传内容。文案撰写人员要确保所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过分夸大、虚假的词汇。审核人员要依据《广告法》的要求,对文案进行细致审核,检查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表述。例如,审核人员要确认景点描述是否与实际相符,酒店安排是否符合真实情况。在文案发布前,还可以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把关,确保文案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这样的审核流程,涉旅企业才能够有效把控旅游产品描述的准确性,避免因虚假宣传而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对于直播人员也需要进行话术要求,进行合规改造。避免直播人员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承诺等容易引发违规的表述,多采用客观、真实的语言介绍旅游产品。
3.制定合理合法的价格,避免低于成本价售卖旅游产品且违法购物。在进行旅游产品线上推广售卖时,定价需要注意避免低于成本价,对于有行业指导价的旅游产品,合理考虑自身成本及指导价格,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陷入不合理低价游的营销陷阱。
4.制定投诉或纠纷处理应急体系对于线上旅游经营活动,存在消息回复不及时,或者直播销售人员介绍不真实,或者其他消费者不满的情形,建议涉旅企业针对不同行为的程度涉及投诉分级响应流程,做好前期咨询及后期维护。
比如咨询信息回复不及时等,在线客服需在1小时内响应,使用应答模板“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我们会立即为您解决这个问题”,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或者行程安排小失误等,客服需在2小时内介入,承诺在48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类投诉优先处理等。
5.固定电子证据,避免后续争议证据不足因线上旅游活动的开展从前期到后期的沟通多通过电子方式,无论是宣传文案还是行程安排、变更、费用等问题,如期间发生一些争议,而相关记录未能及时取得的,则可能面临举证不力的后果。因此,及时保存用户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订单信息、行程安排变更等相关数据,形成书面性文件方便留存,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
总结
当前旅游行业的监管,已形成“平台自查+行政查处+刑事追责”的三重防线。涉旅企业需摒弃“流量至上”思维,同时应当将合规审核嵌入产品设计、宣传推广、交易履约全流程。唯有守住法律底线,方能在短视频流量红海中行稳致远。
本文作者何静 旅游独角兽成员 转自 旅游独角兽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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